診所協會理事長
醫院跟基層要有信任基礎,就醫自由的限制,藥費部分要調高(比如C肝的藥品要納入),檢驗方面的部分負擔也應該提高
台灣女人連線 黃淑英
如何定義小病跟大病?在醫療法中轉診分初級次級跟三級怎麼轉,科別的普及及分部性,比如泌尿科及產科不是每個鄉鎮都有,健保的藥物經過檢驗才可以開立,轉診的花費不會比較便宜,因為要負擔兩次掛號兩次,提高部分負擔雖然是手段但沒有助於分級醫療,經濟弱勢的人不能有就醫便利,2005顯示調高部分負擔無助分級醫療
林靜儀委員
台灣的人民是不是這麼不健康,預防保健的部分在民眾這端沒有做得很好,分級醫療制度只是國家健康照護的一環,民眾的保健跟分級醫療應該同時要推動來落實
急診醫學會
看一次的感冒,部分負擔不調高也可以,但是看三次五次的疾病部分負擔應該要提高。急診雍塞部分負擔沒有辦法完全解決,可以設立電話諮詢的專區讓這些民眾有知道他該怎麼做
醫勞盟理事 林秉鴻醫師
健保會應該會廢掉應該要回到衛環委員做審查,健保應該是要稅制,用歐洲的制度,只要制度導正才能夠永續,台灣醫療的問題在於對於病方沒有很好的罰則,公共醫療資源是有限的,是配給的,大家要平等才可以獲得適當的醫療,健保給付應該由病方自行申請,應該要規定如果沒有按照分級醫療就沒有辦法申請給付,且醫學中心不要設立門診,急診要正名為重症診,家庭醫學不需要假日看診,個別醫院設定總額,制訂各醫院waiting list,就不要互相搶病人,另外健保給付的價格應回歸正常化,相當於商業保險的給付,藥品檢查的copay要提高至少30%,對於弱勢家庭要有額外的規定,最後一點就是健保法第8、9條被保險人的身分別應該有所限制
行政院政務顧問 王正坤
健保資源有限,先進國家的人口老化,醫療費用一定會增加,新藥跟新科技的費用一定高昂,GP的守門員要用組織分工的方式才能夠承接下來分級轉診
徐志榮立委助理
辦公室根本就是轉診中心,更重要的是家醫制,讓民眾知道去哪裡得到醫療。
全聯會副秘書長 劉越萍
光靠健保 43條沒有辦法做好分級轉診,同時,醫療人員的勞動成本都沒有好好估計,也不是只有健保署有責任,而是國家資源的重新分配,比如以疾管署,病人積極去打預防針,是不是可以抵健保費,讓民眾自動有效的做好分級,從行政院的高度來做,長照也要一起考量,在整個健康照護產業裡面大家的角色是什麼,才可以讓每個人都可以得到該得到的醫療照護
台中藥師公會
用藥的部分負擔上限應該需要調高,必要、需要跟想要的都不同,但是資源有限,健保應該提供必要的就足夠
病友團體
偏鄉的基層醫療很多病患沒有得到相對的治療,資訊上也不對等,比如說乾癬,乾癬目前不是重大傷病,但是定義上應該是符合重大傷病的
高雄市醫師公會 林俊傑醫師
應該要整合醫療區域網,基層應該要平行轉診或多科診合,且逐年降低醫學中心的輕病占率,除了病人的流動也要資源的流動,病人在往基層流動時基層也應該增加總額
社區醫院協會理事長 謝吉輝
分級醫療43條從來沒有落實過,微調以前也做過,現在又要做微調,一樣沒有用,嚴格控管大醫院的,評鑑必要條文應該要把提升所在服務的垂直整合,大醫院只收住院不看門診才有辦法做垂直整合
全國總工會/健保會委員 干文男
暫緩實施43,因為 42.44都還沒有建立,家庭醫師都還沒有建立起來,分級醫療也做不起來,分級醫療現在會變成階級化,台灣的醫療做好就自動分流,已經習慣化了,住在台大旁邊的台大就在隔壁他已經習慣去,可以到小醫院的誰想去大醫院擠跟等,基層做好了DRG那些健保法42條都做好了分級醫療自然就好
全聯會副秘書長公民醫師代表
錢應該用在刀口上,因為支付制度跟醫療機構發展不平變成啞鈴型的醫療體系,分級醫療cp值最高的配套,醫院的管理者董事會跟政府,病人不會為了一點點的部分負擔而流動,重點是他想要的醫療水準,所以要open hospital,讓部分的基層醫師進到醫學中心,讓病人自願分級看初級門診的醫療群,醫院總額不能動,中平就是不減,對等三年內不動它的來整合,然後重症給付要增加,輕症的佔率要下降點值也要減低
陳宜民委員
最近要推的醫糾法也是一樣再持續討論,在法規跟政策面做一些促進,包括長照法,林萬億政委在推的長照法希望以社工為中心的長期照護,還是以醫師為中心來做長照,需要再多討論,不管是幾級的醫療以醫師為中心推展出去,分級醫療到現在無法落實還有很多需要調整,台灣的醫療還不是倒三角型是啞鈴型,台大醫院六成以上是opd,教學醫院有需要到兩千床嗎其實應該六百床就夠了,台灣的醫療大餅是需要增加的,健保費率也要調整,要提供新的制度hospitalist,費率應該也需要再調整
長榮大學醫管系 林文德教授
部分負擔可抑制浪費,釜底抽薪之計還是要回到母法,現在用定額就是鼓勵大家用固定費用就可以吃到飽,當初用20%是參考美國蘭德公司研究可以抑制定,用定額每年調整是有困難,但是用定率就可以隨著醫療費用去調整,現在用定額只是門診費用的7%,跟藥品部分負擔一樣,要有級距的概念而不是吃到飽,釜底抽薪還是要落實家醫制度,部分負擔的提告一定會牽動到費率
全聯會副秘書長 林工凱醫師
從94-104年來看,部分負擔的數字如果未經轉診到醫學中心應該要1500元,才是符合法律的
醫改會副執行長 朱顯光
回到適當醫療及資源配置,分級醫療不只健保法43條,但其實應該要42.43.44先漲價再配套有時候會達到反效果,配套應該要先做會比先漲價還好,其實六成民眾支持漲急診部分負擔,跟台灣民調合作調查如果醫師自急診診斷後認為不用再待急診而民眾滯留,九成民眾認為之後應該要用自費,檢驗檢查部分負擔當初有漲過但後來失敗,現在又要再漲檢驗檢查部分負擔,健保署會說明一下比較好
台中醫師公會 陳俊榮醫師
去年流感大流行診所多了一千多個人,算下來多了八萬塊,如果都實施後,如果病人都來,基層會耗費過鉅,但基層的經濟非常薄弱,病人來了資源補助應該要跟著來,假日門診願意配合,但我們七八成都是單人診所,同時是醫師跟老闆,假日門診等於一年到頭都不用休息,所以希望往聯合診所的方式來有一些誘因成立聯合診所
台灣基層社區協會 鄭吉鴻醫師
洗腎跟應該要限制醫學中心跟區域醫院的洗腎床數載52床以下,52床是因為台大馬偕跟成大都是52床而做得很好,大型醫院本就不應該做慢性穩定的治療,同時也要限制腹膜透析在一定數量以下,穩定的慢性治療不應該用在醫學中心
台大醫院家醫科/醫勞盟理事 曾家琳醫師
支持42.43.44不只是43,不是單純只在費率上做一個定額討論。在2025年台灣老化占20%,先從定額改到定率才能夠抑制浪費才能有效的分配醫療資源,從過去任何要提高部分負擔來達到分級醫療效果的都是沒有用的,所以有幾個要做,第一點先從定額改成定律,定額改成定律是最簡單的,也是於法合法不用動任何東西的,尤其之前談到很多藥品部分負擔還有檢查。現在檢傷分類只在急診檢傷分類,但台灣需要的是就醫指南,在世界各國都有,NHS裡面就有很公開的去談甚麼樣的疾病要去急診、甚麼樣的疾病要去輕傷中心,甚麼樣的疾病要找GP、甚麼樣的疾病要從你家的藥盒、甚麼時候要去藥局,這個都有參考,而且這樣的參考在各醫療院所、在網站,有專門接聽的電話,也有網路的查詢,第三點其實健保沒有給我們或醫事司沒有給我們強力的support,「只要醫師認為需要的,我們都可以給付」這一句話其實也害慘了在一線的工作者,不管是在門診或是在住院,很多無效醫療我們沒辦法停下來,有很多其實如果健保署能夠開放給我們在權力上就讓病人自行去申請,我想對於住院超過30天、90天的人,能夠讓他們自己去申請給付,然後來談,或許也是一個方法,能減少這些在治療上生命後期照護上的一個障礙。
高雄醫師公會理事
雲端健康存摺應該要多加利用,從這個人開始來看診,就可以當年度使用的醫療費用的總數會顯示,家庭醫師整合照護計畫已經13年,30%的醫師加入這個計畫只照顧百分之十的民眾,因為人性弱點要給某種程度的限制
醫院跟基層要有信任基礎,就醫自由的限制,藥費部分要調高(比如C肝的藥品要納入),檢驗方面的部分負擔也應該提高
台灣女人連線 黃淑英
如何定義小病跟大病?在醫療法中轉診分初級次級跟三級怎麼轉,科別的普及及分部性,比如泌尿科及產科不是每個鄉鎮都有,健保的藥物經過檢驗才可以開立,轉診的花費不會比較便宜,因為要負擔兩次掛號兩次,提高部分負擔雖然是手段但沒有助於分級醫療,經濟弱勢的人不能有就醫便利,2005顯示調高部分負擔無助分級醫療
林靜儀委員
台灣的人民是不是這麼不健康,預防保健的部分在民眾這端沒有做得很好,分級醫療制度只是國家健康照護的一環,民眾的保健跟分級醫療應該同時要推動來落實
急診醫學會
看一次的感冒,部分負擔不調高也可以,但是看三次五次的疾病部分負擔應該要提高。急診雍塞部分負擔沒有辦法完全解決,可以設立電話諮詢的專區讓這些民眾有知道他該怎麼做
醫勞盟理事 林秉鴻醫師
健保會應該會廢掉應該要回到衛環委員做審查,健保應該是要稅制,用歐洲的制度,只要制度導正才能夠永續,台灣醫療的問題在於對於病方沒有很好的罰則,公共醫療資源是有限的,是配給的,大家要平等才可以獲得適當的醫療,健保給付應該由病方自行申請,應該要規定如果沒有按照分級醫療就沒有辦法申請給付,且醫學中心不要設立門診,急診要正名為重症診,家庭醫學不需要假日看診,個別醫院設定總額,制訂各醫院waiting list,就不要互相搶病人,另外健保給付的價格應回歸正常化,相當於商業保險的給付,藥品檢查的copay要提高至少30%,對於弱勢家庭要有額外的規定,最後一點就是健保法第8、9條被保險人的身分別應該有所限制
行政院政務顧問 王正坤
健保資源有限,先進國家的人口老化,醫療費用一定會增加,新藥跟新科技的費用一定高昂,GP的守門員要用組織分工的方式才能夠承接下來分級轉診
徐志榮立委助理
辦公室根本就是轉診中心,更重要的是家醫制,讓民眾知道去哪裡得到醫療。
全聯會副秘書長 劉越萍
光靠健保 43條沒有辦法做好分級轉診,同時,醫療人員的勞動成本都沒有好好估計,也不是只有健保署有責任,而是國家資源的重新分配,比如以疾管署,病人積極去打預防針,是不是可以抵健保費,讓民眾自動有效的做好分級,從行政院的高度來做,長照也要一起考量,在整個健康照護產業裡面大家的角色是什麼,才可以讓每個人都可以得到該得到的醫療照護
台中藥師公會
用藥的部分負擔上限應該需要調高,必要、需要跟想要的都不同,但是資源有限,健保應該提供必要的就足夠
病友團體
偏鄉的基層醫療很多病患沒有得到相對的治療,資訊上也不對等,比如說乾癬,乾癬目前不是重大傷病,但是定義上應該是符合重大傷病的
高雄市醫師公會 林俊傑醫師
應該要整合醫療區域網,基層應該要平行轉診或多科診合,且逐年降低醫學中心的輕病占率,除了病人的流動也要資源的流動,病人在往基層流動時基層也應該增加總額
社區醫院協會理事長 謝吉輝
分級醫療43條從來沒有落實過,微調以前也做過,現在又要做微調,一樣沒有用,嚴格控管大醫院的,評鑑必要條文應該要把提升所在服務的垂直整合,大醫院只收住院不看門診才有辦法做垂直整合
全國總工會/健保會委員 干文男
暫緩實施43,因為 42.44都還沒有建立,家庭醫師都還沒有建立起來,分級醫療也做不起來,分級醫療現在會變成階級化,台灣的醫療做好就自動分流,已經習慣化了,住在台大旁邊的台大就在隔壁他已經習慣去,可以到小醫院的誰想去大醫院擠跟等,基層做好了DRG那些健保法42條都做好了分級醫療自然就好
全聯會副秘書長公民醫師代表
錢應該用在刀口上,因為支付制度跟醫療機構發展不平變成啞鈴型的醫療體系,分級醫療cp值最高的配套,醫院的管理者董事會跟政府,病人不會為了一點點的部分負擔而流動,重點是他想要的醫療水準,所以要open hospital,讓部分的基層醫師進到醫學中心,讓病人自願分級看初級門診的醫療群,醫院總額不能動,中平就是不減,對等三年內不動它的來整合,然後重症給付要增加,輕症的佔率要下降點值也要減低
陳宜民委員
最近要推的醫糾法也是一樣再持續討論,在法規跟政策面做一些促進,包括長照法,林萬億政委在推的長照法希望以社工為中心的長期照護,還是以醫師為中心來做長照,需要再多討論,不管是幾級的醫療以醫師為中心推展出去,分級醫療到現在無法落實還有很多需要調整,台灣的醫療還不是倒三角型是啞鈴型,台大醫院六成以上是opd,教學醫院有需要到兩千床嗎其實應該六百床就夠了,台灣的醫療大餅是需要增加的,健保費率也要調整,要提供新的制度hospitalist,費率應該也需要再調整
長榮大學醫管系 林文德教授
部分負擔可抑制浪費,釜底抽薪之計還是要回到母法,現在用定額就是鼓勵大家用固定費用就可以吃到飽,當初用20%是參考美國蘭德公司研究可以抑制定,用定額每年調整是有困難,但是用定率就可以隨著醫療費用去調整,現在用定額只是門診費用的7%,跟藥品部分負擔一樣,要有級距的概念而不是吃到飽,釜底抽薪還是要落實家醫制度,部分負擔的提告一定會牽動到費率
全聯會副秘書長 林工凱醫師
從94-104年來看,部分負擔的數字如果未經轉診到醫學中心應該要1500元,才是符合法律的
醫改會副執行長 朱顯光
回到適當醫療及資源配置,分級醫療不只健保法43條,但其實應該要42.43.44先漲價再配套有時候會達到反效果,配套應該要先做會比先漲價還好,其實六成民眾支持漲急診部分負擔,跟台灣民調合作調查如果醫師自急診診斷後認為不用再待急診而民眾滯留,九成民眾認為之後應該要用自費,檢驗檢查部分負擔當初有漲過但後來失敗,現在又要再漲檢驗檢查部分負擔,健保署會說明一下比較好
台中醫師公會 陳俊榮醫師
去年流感大流行診所多了一千多個人,算下來多了八萬塊,如果都實施後,如果病人都來,基層會耗費過鉅,但基層的經濟非常薄弱,病人來了資源補助應該要跟著來,假日門診願意配合,但我們七八成都是單人診所,同時是醫師跟老闆,假日門診等於一年到頭都不用休息,所以希望往聯合診所的方式來有一些誘因成立聯合診所
台灣基層社區協會 鄭吉鴻醫師
洗腎跟應該要限制醫學中心跟區域醫院的洗腎床數載52床以下,52床是因為台大馬偕跟成大都是52床而做得很好,大型醫院本就不應該做慢性穩定的治療,同時也要限制腹膜透析在一定數量以下,穩定的慢性治療不應該用在醫學中心
台大醫院家醫科/醫勞盟理事 曾家琳醫師
支持42.43.44不只是43,不是單純只在費率上做一個定額討論。在2025年台灣老化占20%,先從定額改到定率才能夠抑制浪費才能有效的分配醫療資源,從過去任何要提高部分負擔來達到分級醫療效果的都是沒有用的,所以有幾個要做,第一點先從定額改成定律,定額改成定律是最簡單的,也是於法合法不用動任何東西的,尤其之前談到很多藥品部分負擔還有檢查。現在檢傷分類只在急診檢傷分類,但台灣需要的是就醫指南,在世界各國都有,NHS裡面就有很公開的去談甚麼樣的疾病要去急診、甚麼樣的疾病要去輕傷中心,甚麼樣的疾病要找GP、甚麼樣的疾病要從你家的藥盒、甚麼時候要去藥局,這個都有參考,而且這樣的參考在各醫療院所、在網站,有專門接聽的電話,也有網路的查詢,第三點其實健保沒有給我們或醫事司沒有給我們強力的support,「只要醫師認為需要的,我們都可以給付」這一句話其實也害慘了在一線的工作者,不管是在門診或是在住院,很多無效醫療我們沒辦法停下來,有很多其實如果健保署能夠開放給我們在權力上就讓病人自行去申請,我想對於住院超過30天、90天的人,能夠讓他們自己去申請給付,然後來談,或許也是一個方法,能減少這些在治療上生命後期照護上的一個障礙。
高雄醫師公會理事
雲端健康存摺應該要多加利用,從這個人開始來看診,就可以當年度使用的醫療費用的總數會顯示,家庭醫師整合照護計畫已經13年,30%的醫師加入這個計畫只照顧百分之十的民眾,因為人性弱點要給某種程度的限制